房仲不能說的事

跟仲介出價的時候,因該下斡旋還是要約? 斡旋與要約的差別

當你跟仲介看房子,決定要購買的時候,仲介一定會拿契約書給你寫,作為跟屋主談價的依據。通常都是以斡旋書為主,但還有一種叫做要約書,你知道斡旋書與要約書的差別嗎?

斡旋跟要約的差別

斡旋書

寫斡旋需要支付現金這叫斡旋金,金額只需幾萬塊即可,如果身上沒有現金,可以到附近的便利商店提領,或者用本票代替。

當你跟仲介下斡旋的時候,上面會填上你的購買價錢 ,由仲介去和屋主談。如果沒談成,斡旋金會全額退還給你。但如果仲介幫你談成,你所支付的斡旋金就會變成訂金,這時你反悔不買,訂金就會全數被沒收。

比方說你下了5萬元斡旋金,如果期限內仲介沒談成的話,將退還給你5萬元。假設仲介順利談成後,買方反悔不買的話,你的 5萬元將被沒收。相對的,如果是談成後屋主反悔不賣,屋住則是要賠償雙倍的金額 ,也就是屋主將賠償5萬x2,10萬元。

要約書

要約書不需要先付錢,只需要在書面上填寫購買金額,由仲介去跟屋主談。期限內沒談成則合約自動失效 。若有談成的話,則視同合約成立,宣布成交。若買方反悔不買,則須賠償成交價的3%金額。若是屋主反悔不賣,也將賠償成交價的3%金額。

假設一間1200萬的房子,你出1000萬下要約書,仲介幫你談成了。你反悔不買,那將賠30萬元。若是屋主不賣,也將陪30萬元。

斡旋、要約 都不寫可以嗎?

很多買方會說,我就出這個價錢,你去跟屋主講,談到我就買! 我不寫任何書面。

沒有寫斡旋書或要約書的人,只有口頭上承諾價錢,這樣的人10個有9個都會變卦,要馬價格回砍、要馬反悔不買、還有的直接消失找不到人,正因為這的人太多,才需要合約來規範。

既然談到你就會買,為何不寫書面? 是怕違約金? 你是怕買到嗎 ?

如果你不寫斡旋也不寫要約,基本上仲介都不太會理會你,因為這樣的人實在太多。

結論

斡旋與要約兩者的差別在於斡旋需要支付斡旋金,要約則不用。在價金談成的時候,如果有一方違約的情情發生時,賠償的方式與金額都不同。斡旋是直接沒收現金,要約則是要經過法院訴訟才拿得到,程序上比較麻煩。

不管是斡旋還是要約,都是一種合約。買賣雙方都有責任履行合約內容,只要雙方都履行合約,就不怕違約賠償的問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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